据有关资料显示,当机动车辆仅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,一旦发生碰撞等意外,驾驶人员身体前冲的力量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的水泥。安全带却能作为保护装置,在碰撞中极大地减少车内人员与方向盘、挡风玻璃等发生二次碰撞的可能性,从而减轻撞击带来的伤害。
然而,民警在日常执勤检查中发现,当前驾驶员把驾车系安全带当作应付交警检查来做。很多人把安全带扯得老长老长,再用一个大而有力的夹子巧妙地夹住安全带的卡环,这样一来,安全带就会被牢牢卡住,从而没有了收缩的功能。行车时,只要将这松松垮垮的安全带搭在身上便大功告成了。更有甚者竟用一根毫不相干的宽松布带斜挂在身上,以此来应付交警的检查,使自己不受束缚。民警在例行检查时,很难发现其中的奥妙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: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。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属违法行为。而部分驾驶员居然为了自己不受束缚,变着法子乱系安全带,这就是无视安全的重要性。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,许多血淋淋的事实不断在警醒我们:遵守安全法是唯一正确的选择,别拿生命当儿戏!提醒那些耍小聪明者当及早醒悟,“回头是岸”!